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代理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配套商业设施(商铺)的销售事宜。为规范服务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铺销售地址
大板二区3号楼一层121号、122号商铺(该地址为商铺销售唯一接待地址)。
二、授权代表
我公司授权李彬(联系电话15578899980)、梁芸(联系电话17777195304)负责办理大板二区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手续。
三、商铺买卖合同及收款账户信息
商铺买卖合同出卖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销售合同唯一汇款账户: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账号:8000 6524 7166 666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销售团队的职责范围仅负责商铺销售推介与信息咨询,不具有收取任何购房款项及代为签约的权限。为确保规范销售、签约及付款,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请您充分了解商业设施信息及销售合同后再联系我公司授权代表李彬、梁芸正式办理签约手续。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