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力度始于“关键少数”。
在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毅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后,没有止步于授牌仪式,而是带着问题清单“沉”到校园一线。他实地检查校门口安防设施、细致查阅医务室诊疗记录,甚至直接参加校长办公会,全面摸排校园安全隐患。
针对调研发现的漏洞,梁毅检察长结合校园实际,手把手指导修订新学期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形成“检查—反馈—研判—建制”的闭环工作模式。这一“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履职样板,迅速在全市两级检察院推广,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走深走实。
法治副校长的办公室,有时是讲台,有时是调解室,有时甚至是危机干预的前线。在上林县,一名学生在法治课后鼓起勇气反映自身被伤害的线索。这位“老师”没有丝毫迟疑,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终被告人获刑12年。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检察干警持续跟进,为受害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隆安县、武鸣区等地,法治副校长还化身“金牌调解员”,联动家校处理学生纠纷,将矛盾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
而在马山县,法治副校长的目光扫过教学楼的每一处死角。当发现枯树枝悬在学生头顶时,一份关于修整枯木、加装防护网的检察建议书迅速送达校方并落实整改。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则通过分析辖区案件数据,直指教育部门监管短板,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全县校园进行安全整改,体现了法律监督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