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到“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2020年以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中共南宁市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稳步推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创新实践,紧扣群众健康保障需求,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力量,推动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格局,着力解决好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带来的难题。2022年4月,联合指导10余家商业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开发、设计“惠邕保”。至今已成功开展四期,累计参保人数超340万人次。据统计,截至2026年4月底,四期“惠邕保”累计已赔案件37348件,累计赔付金额达2.20亿元,有效发挥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高额医疗费用支出负担,为多层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供解决方案,社会经济及民生效益显著。
(二)保障人群
拥有南宁市户籍或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7区5县(市)工作(含生活),且已参加当地或异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保人的直系亲属、南宁市新市民、离休及军休人员等),不受年龄、健康状态、既往病史、职业类型和患病风险限制,均可自愿参保。
(三)保险责任
在“惠邕保”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居民大病医保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医疗救助及其他政府主办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惠邕保”合同约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惠邕保”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0万元。
在“惠邕保”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满足“惠邕保”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补偿条件,产生的特定药品费用扣除“惠邕保”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免赔额后,按“惠邕保”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责任给付比例给付特定药品保险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在“惠邕保”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满足“惠邕保”合同约定的罕见病自费药品费用补偿条件,产生的罕见病自费药品费扣除“惠邕保”合同约定的罕见病自费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免赔额后,用按“惠邕保”合同约定的罕见病自费药品费用保险责任给付比例给付罕见病自费药品保险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在“惠邕保”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满足“惠邕保”合同约定的CAR-T治疗药品费用补偿条件,产生的CAR-T治疗药品费用扣除“惠邕保”合同约定的CAR-T治疗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免赔额后,按“惠邕保”合同约定的CAR-T治疗药品费用保险责任给付比例给付CAR-T治疗药品保险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四)补充加油包产品
产品新增2款补充加油包产品方案。做为产品补充,需与主险“惠邕保”同时购买,不可单独和拆分购买,生效期与主险一致。
门诊险加油包。保障范围包括100+种常见病在线问诊、不限次数问诊咨询、线上购药配送等。参保年龄6周岁至75周岁。保险金额5000元。赔付比例60%。
护理险加油包。保障范围为手术住院看护服务费用。参保年龄6周岁至75周岁。保单生效后设置等待期30天(因意外导致住院情况不设置等待期)。保险金额600元,单日赔付限额300元/天,单次最高给付天数2天,给付次数以1次为限,赔付比例100%。
(五)健康管理增值服务
产品提供8大类共计30种贴切参保人日常健康管理需求的健康管理增值服务和生活需求权益,包括中医养生、线上线下购药权益、齿科服务、疾病早筛(含癌症、阿尔茨海默病)、就医咨询服务、门诊和住院绿通服务及各类生活消费优惠权益等。
(六)保险期间
在2026年5月15日至7月10日期间完成投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从2026年6月3日0时起至2027年6月2日24时止按规定享受“惠邕保”待遇。
(七)理赔细则
具体理赔细则详见“南宁惠邕保官方号”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