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附件: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