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熊孩子”背后出现“问题家长”,司法机关该如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5月11日至17日是第五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记者17日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南宁市法院近日发布3起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依法带娃、科学育儿”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位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些案例映照出家庭教育的缺失与偏差,也指明了改进与修复的路径。
网安大队发现一段未成年人花某被母亲蔡某某水泼全身并附有极端言论的短视频。此后,幼儿园老师先后两次发现花某身上有瘀青和新伤并报警。
公安机关快速出警处置、落实保护措施;妇联组织及时介入帮扶救助,并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上门家访,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委托广西婚姻家庭研究会对涉案人蔡某某及其丈夫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典型意义】本案是司法、学校、社会等多方联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暖心范本。多部门形成合力制止不当暴力教养,联动专业机构深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修复亲子关系,以刚性法律与柔性指导相结合,为涉家暴家庭家教干预提供可借鉴样本。
李某与黄某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两人因儿子沉迷手机游戏发生激烈争执,李某多次摔砸物品,与黄某争吵并实施掐打行为;黄某不堪忍受,两次将子女带离交由父母看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子女人身安全保护,禁止黄某抢夺、藏匿子女及擅自带离监护。
法院立即向李某与黄某发出预防家庭暴力提示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及子女抚养意见书,并征得双方同意后安排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经调解与专业指导,夫妻二人化解矛盾,达成抚养共识,李某撤回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典型意义】本案是法院以家庭教育指导修复家庭裂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生动范例。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引入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修复家庭裂痕,纠正不当沟通与错误育儿方式,既化解了家庭纠纷,又传递了科学家教理念。
陈某某与刘某某离婚后约定儿子小兴由母亲陈某某抚养。后陈某某以自身债务影响照顾、存在安全风险为由,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由刘某某抚养。
法院查明,陈某某陪伴孩子时间较少,刘某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未曾主动探望、疏于关心。经家庭监护评估,夫妻二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怠于行使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法院遂向二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
【典型意义】本案是抚养权纠纷中强化家庭教育责任的鲜活样本。法院依法纠正离异父母互相推诿、“甩锅式”育儿的错误心态,凸显家庭教育的独立价值,为督促离异父母压实监护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指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