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学校校医(财政资金聘用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责任心强;
2. 职业素养:热爱校医工作,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3. 年龄要求:20-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公告发布日;
4. 学历专业: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学相关专业;
5. 专业技能:熟悉电脑,各类在线表格的应用,数据统计分析;
6. 优先条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士资格证;有校医工作经验、公立医院临床工作经验,或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师生日常疾病、突发外伤的初步救治与转诊,提供健康咨询。
2.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学生体检、视力检测与常见病防治等。
3.开展卫生健康宣教,管理校医室药品器械及台账,监督校园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承担校内值班,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以上人员工资待遇:按市财政外聘人员工资待遇发放,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五险一金”;详细面议,以书面劳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