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就业见习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203号)文件精神,要求“鼓励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提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基地,给予剩余见习期限的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现通知各见习单位按实际开展提前留用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提前与见习期未满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可申报剩余见习期限的见习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8日—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二)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凭证。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线上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CA登录—单位办事—就业见习管理—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申请提前留用人员补贴—填写见习人员信息—上传材料—保存—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老师,0771-5381306。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