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双方均需在南宁市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适龄少年随父母在南宁市区实际居住;
2. 主动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自愿接受教育部门的学位分配。
1.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为核心依据,结合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2. 学位紧张的区域或学校,实行“三证满一年”优先排序原则——即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连续就业时间均满1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优先获得学位安排。
1. 户口簿(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4项任选其一);
4. 务工证明(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3项任选其一)。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地址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地址)为地段划分依据。】
个人申请 → 学校初审 → 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统筹 → 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每年4-7月,详情可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各县区/高新区政府官网、教育局官网查询。
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4887965
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
南宁市教育局:2807209
请密切关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南宁教育”,2026年正式通知将第一时间发布。
居住证、租赁备案、社保等有时效要求的材料,请确保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持续有效。
若房产证抵押,可到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查档证明;无房证明也可线上通过
建议家长利用本学期提前核对材料,如有缺漏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