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21】丨南宁职业技术大学丨辅导员、教师岗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院校,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4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9.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10.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1.报名时间:4月9日10:00—4月21日17:002.报名方式: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网站—机构设置—管理教辅科研部门—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报名网址:https://zzb--nnvtu--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对应开考比例详见《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开考比例为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1∶3但确急需进人的,经核准后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开考,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2.笔试。专职辅导员岗位(教职人员控制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需参加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教职人员控制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20人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需增设笔试筛选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3.面试。参加笔试(含增设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无需参加笔试(含增设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确定为面试人选。4.考试命题。笔试(如需增设的)、面试命题均由我校统一组织入闱命制。严禁从事相关考试培训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近3年内有相关考试培训授课、辅导经历的人员参与命题。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5.考试通知。笔试(如需增设的)、面试前一般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短信等)通知考生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具体事宜,因面试时间距离报名结束时间不足2个自然日而无法提前2个自然日通知的,应在报名时提醒报考人员接收笔试、面试通知书。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签到、抽签)的,取消考试资格。6.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等文件执行,分为试讲、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三种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对应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考试方式”),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1)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基本素质,试讲成绩为满分100分,试讲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考察比例进入下一个程序。(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言谈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考察比例进入下一个程序。(3)半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是介于非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之间的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1.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2.体检。统一组织考生到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3.公示。拟聘人员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网站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