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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着急~
机会来啦!
南宁市本级2026年度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正式发布
84家单位共招募758名见习人员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心仪的岗位吧~
一、招募对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的要求,就业见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招募名额及岗位
1. 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招募岗位:空勤保障类、市场营销类、地面保障类、航空维修类等
专业要求:部分岗位不限专业,民航运输、市场营销、机务维修等相关专业优先
见习补助:4000-5000元/月
2. 南宁产投铝基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募岗位:战略运营见习生、研发助理、行政/人力/财务见习生、市场见习生等
专业要求:材料类、金融类、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
见习补助:2500元/月
3. 南宁中心血站
招募岗位:行政管理辅助岗(8人)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与动员,对接团体献血活动等
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见习补助:2600元/月
注:以上仅为部分示例岗位,完整84家单位及758个岗位详情请见二维码,《南宁市本级2026年度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表》

注:咨询报名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请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根据自身情况与《南宁市本级2026年度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表》中的见习岗位所属单位联系,并按照见习单位要求参加报名、考核等流程。
四、其他事项
(一)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期限不得超过人社部门见习单位有效期。
(二)报名人员与见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签订《南宁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后开展就业见习。
(三)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目前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人·月),并在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为见习人员购买并生效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评荐招聘科,联系电话:0771-5381306。
就业见习小贴士
问
1.什么是就业见习单位?
就业见习单位是指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可以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单位。见习单位设立期限每次最长为2年。
问
2.就业见习含义和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是什么?
就业见习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已登记失业的青年,根据本人意愿,到就业见习单位进行3-12个月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内,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问
3.就业见习期限是多长?就业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享受的权益有哪些?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南宁市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并在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为见习人员缴纳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保费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问
4.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有何要求?发放标准如何确定?
见习单位按月给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南宁市区目前为2200元/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时,通过本见习单位的对公账户,按时转入见习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上。
问
5.见习单位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可按每月1500元/人的标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其实际留用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2000元/人。
问
6.失业青年如何申请就业见习?
南宁市符合年龄条件(16-24岁)的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应先到常住地所在社区、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详细地址见文末二维码)或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号“掌上办事大厅”等进行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后,再按有关要求申请就业见习。
问
7.见习单位可以为见习人员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吗?
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为其购买职工社保,就业见习终止。
问
8.见习单位在吸纳见习人员时,可以要求抵押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吗?
不可以。见习单位在招募见习人员时,不得扣押见习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见习人员收取财物。
问
9.就业见习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就业见习工作吗?
是的。见习单位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见习业务培训,熟悉和掌握见习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好见习业务管理和业务办理工作。同时,经常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就业见习中的困难。见习管理专员变换岗位或离职时,见习单位需提前安排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和培训工作,并及时告知市人才办负责就业见习工作的工作人员,以确保见习工作的顺利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