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分为两个环节,需分两次到场:
(一)申请
1.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提交所需材料;
3.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二)冷静期+ 领证
1.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为冷静期;
2.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
3.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特别注意:申请和领证必须在同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或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
(二)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协商一致;
(一)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1.结婚证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载明自愿离婚及子女、财产、债务等处理意见;
3.有效身份证件(根据身份类型提供):
(1)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亦可);
(2)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身份证;
(3)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台湾地区有效身份证;
(4)华侨:有效护照;
(5)外国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离婚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
(二)申请发给离婚证应提供的材料
冷静期满后,双方再次到场领证时,需提交:
1.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同上);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现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
4.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5.《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遗失,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6.如身份信息发生过变更,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
(一)线上预约地址
线上预约系统开放时间为7:00至23:00,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1.“南宁数智民政”微信公众号
2.“八桂有约”微信公众号
3.广西南宁市民政局网站
(二)线下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名称: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咨询电话:0771-5566996
青秀区协议离婚推荐丘水伊律师,需要可预约咨询+18878893529(电话、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