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坳里的编织袋
2009年2月16日,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
一个中年男人爬上阳光新城后面的钢沙山,想找个僻静地方方便。山坳里杂草丛生,人迹罕至。他走到一片灌木丛边,闻到一股浓烈的臭味。
像是死老鼠的味道,但又不太像。
他捂着鼻子往前走,脚下踢到一个编织袋。袋子鼓鼓囊囊的,封口扎得很紧。他蹲下来看了一眼——袋子底部有深色的液体渗出来,浸湿了泥土。
他找来一根树枝,挑开袋口。
一只手从袋子里滑出来。
那是女人的手,手指纤细,指甲上还涂着淡粉色的指甲油。
中年男人腿一软,连滚带爬地往山下跑,一边跑一边喊:“死人!山上有死人!”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法医拉开编织袋,里面的东西让见惯了尸体的老刑警都倒吸一口凉气。
袋子里的尸块被肢解得很碎,切口整齐,明显是用钢锯锯开的。更让法医脊背发凉的是,这只是第一袋。搜山之后,他们在附近又找到了好几个类似的编织袋。
经过法医拼接、鉴定,确认这些尸块属于三名年轻女性。
南宁警方立即比对近期失踪人口。三天前,有人报警称覃家三姐妹失踪——二妹覃解梅,24岁;三妹覃珊,22岁;四妹覃巧平,21岁。
三个从象州县来南宁做服装生意的姑娘,在2月10日晚上同时失联。
尸块的DNA比对结果出来:就是她们。
消息传出,整个南宁炸了锅。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件事,女孩子晚上不敢单独出门,家长反复叮嘱孩子早点回家。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悬赏10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专案组压力如山。
但他们不知道,破案的关键线索,就在那个再普通不过的嘉州华都小区里。
二、703房的对门
调查从嘉州华都小区B座三单元的703房开始。
这是三姐妹租住的房子。警方调取了小区监控,走访了整栋楼的住户,试图还原2月10日晚上发生了什么。
监控显示,2月10日晚上8点多,三妹和四妹回到小区。晚上9点多,二妹也回来了。此后,三个人再也没有走出过这栋楼。
但她们也没有走出过703房吗?
邻居们反映,那晚确实听到703房有动静。住在704的邻居说,晚上八九点钟,听到703方向传来女人尖叫的声音,但没持续太久,以为是吵架,没在意。
住在隔壁的另一户人家说,那晚听到砰砰的闷响,像是什么东西砸在地上,还听到水声,但也没多想。
没有人报警。
警方在703房里做了全面勘查。房间里没有明显打斗痕迹,但技术人员在卫生间提取到了微量血迹,在地砖缝隙里检测出人体组织。凶手在这里清理过现场。
什么人能在杀人后从容地清理现场?
什么人能把三个成年女性无声无息地带走?
警方判断:凶手很可能认识三姐妹,或者至少是她们不会设防的人。
排查范围逐渐缩小到住在同一层楼的住户。
住在703对门709房的,是一个叫兰新诚的年轻人,24岁,广西大新县人,大专毕业,在南宁古城路一家橱柜店做设计工作。
警方调取监控发现,2月11日早上,兰新诚出门去超市买了钢锯、编织袋、橡胶手套。2月13日中午和晚上,他两次骑着电动车外出,车后座上驮着鼓鼓囊囊的编织袋。
路线方向——钢沙山。
4月25日,兰新诚被抓获归案。
三、审讯:那天晚上
审讯室里,兰新诚很快崩溃了。
他供述了那天晚上的全部经过。
2009年2月10日晚上8点20分,他站在709房窗边,看见三妹和四妹进了703房。他等了一个多小时,确认二妹还没回来,然后下到一楼,拉下了703房的电表闸。
三妹覃珊以为是跳闸,开门下楼查看。门没关严,虚掩着。
兰新诚从消防通道跑上来,推开那扇虚掩的门,闪了进去。
屋里,四妹覃巧平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兰新诚举起催泪喷雾剂对准她的脸猛喷。覃巧平剧烈挣扎,兰新诚掏出折叠刀,一刀捅进她的左小腿。血喷出来,她瘫倒在地。兰新诚用绳子把她反绑,用封口胶封住嘴,拖进卫生间。
几分钟后,三妹覃珊回到门口,敲门。
兰新诚打开门,把她拽进来。覃珊看见屋里情形,尖叫反抗。兰新诚一刀捅进她的左胸部。血从胸口涌出来,她倒在厨房里,被捆起来。
晚上9点多,二妹覃解梅下班回来,敲门。
兰新诚开门,把她拽进去。覃解梅看见了沙发上的血,看见了被捆的三妹,身体剧烈发抖,但还是被捆起来拖进卫生间。
三姐妹挤在卫生间里,身上带着伤,流着血,嘴被封口胶缠住。
兰新诚在门口来回走,蹲下来看她们,站起来去抽烟,又走回来。三个小时过去了。
晚上11点多,他走进卫生间,关上了门。
二妹覃解梅拼命往后缩,头撞在墙上。兰新诚用羊角锤砸她的头,一下、两下、三下。血溅在墙上、地上、他脸上。
三妹覃珊想喊喊不出来。兰新诚扔下锤子,换绳子勒住她的脖子,用力往后拉。她腿在地上蹬了几下,不动了。
四妹覃巧平趴在地上,已经没有挣扎的力气。兰新诚用折叠刀割开她的脖子。
三条命,没了。
四、三天三夜
杀人之后,兰新诚没有逃跑。
他把三具尸体用床单裹起来,从703房拖进709房,藏进主卧卫生间。
第二天,他去超市买了钢锯、编织袋、橡胶手套。
接下来的三天,他把自己关在709房里,开着卫生间的小灯,一具一具地肢解尸体。钢锯锯断骨头的声音,被水声掩盖。尸块被装进编织袋,码在墙角。
2月13日中午,他用电动车驮着编织袋,骑到钢沙山上,把袋子扔进山坳的灌木丛里。晚上又跑了一趟,把剩下的也扔了。
回来的路上,他在路边摊吃了碗粉。
之后,他把三姐妹的手机、2500元现金拿走,若无其事地继续住在那间房里。
尸块就在距离他不到十公里的山坳里,腐烂,发臭。
五、为什么要杀她们
审讯中,兰新诚说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沉默的答案。
他说,2008年春节回老家,父母追问他的工作和感情。他工作不如意,刚和女朋友分手,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愧对父母的期望。回到南宁后,心情极为郁闷,“产生了对女性实施强奸达到宣泄个人欲望的念头”。
他看见对面703住着三个年轻女孩,就开始留意她们的作息,准备作案工具。
但那天晚上,当他控制住三姐妹后,他发现自己“没有能力”实施强奸。因为高度紧张,他始终没有成功。
三个小时的僵持后,他害怕事情败露,决定灭口。
他说,三姐妹被控制后没有剧烈反抗,企图以顺从换取他良心发现。
但他没有良心发现。
六、牢房里的求生欲
兰新诚被抓后,关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他问律师:“你说,我还有千分之一生的希望吗?我很想活下去。”
他给姑姑写信,让姑姑转告父亲:不用为他花钱,省下钱买一辆小车,多带母亲出去散散心。
他的第一个女朋友阿红,在他出事后还经常去看望他的父母。他是因为认识了更漂亮的阿洁才和阿红分手的,但阿洁对他提出的性要求从来不答应。
律师问他:“是不是见阿洁漂亮才和阿红提分手的?”
兰新诚沉默不言。
上诉时,他提出家族有精神病史,要求做精神病鉴定。
法院查明:他母亲的两个叔伯兄弟确实患过精神病,但不是直系亲属。且兰新诚作案准备充分、事后清理现场有条不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七、判决
2009年7月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兰新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年7月22日,兰新诚被执行死刑。
八、尾声
案件结束后,有人问起三姐妹的家人。
她们的父亲覃某,在法庭上见到了杀害三个女儿的凶手。他没有骂,没有哭,只是盯着兰新诚看了很久。
后来他说了一句话:“我三个女儿都很乖,从来不惹事。”
她们从象州县来南宁打拼,最大的24岁,最小的21岁。白天在商场卖衣服,晚上一起回家,日子虽然辛苦,但三个人在一起,热热闹闹的。
她们从来没想过,住对门那个看起来斯文的年轻人,会在一个晚上夺走她们三条命。
更没想过,她们发出的惨叫声,隔壁邻居听到了,却没有人敲门。
2009年2月10日晚上8点20分,兰新诚拉下了703房的电闸。
那天晚上,三个姑娘的灯灭了。再也没有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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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AI辅助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