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聘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南宁市兴宁区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我中心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年龄要求26岁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C1驾驶证并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3.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具备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协助卫生监督员下基层、下乡镇开展外出执法等相关工作;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责任心,工作认真严谨,积极主动,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密意识强。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单位将择优通知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须携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3100 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具体按照《关于调整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实施。由于篇幅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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