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无罪判决者梁俐珍长期遭遇有组织纠缠的围攻和侵权伤害
我在被陷害的前前后后和其中,一直都被构陷方,尤其是从不间断滥法行为的施案核心控制强制没有自由。在无罪后又被这些没有得到追责和查办的涉案涉责的方方面面通过庇护和收编他们的平台力量设置机制,在洗罪和继续滥法阴谋中无缝实施有组织纠缠,只要一方将受害者的我拽下水,他们有组织纠缠的阴谋就达到罪恶的目的。
无论是在哪里,他们都会应我的自由和行动而动,住处全部被入侵和里三层外三层合围,滥法行动不断。这些有组织纠缠者就有逍遥法外的涉案公安和公权。
他们会调度不了解案情只为拿到小恩小惠的既得利益者作为标识,专门就近在侧,所有行动看着手机的信息而行,受控手机那端的人,否则就是接电话照令而行。
这些纠缠者全部是为他们自己逐利逐权和不法图谋而行,从未有为党尽忠为国担责为民尽力之行。
为抵制有组织纠缠,也为被利用的有不知轻重者知道他们在做侵犯和伤害我的事,我专门打印和过塑了警示牌,如图4,因为是过塑,所以见光有反光之状,在2026年3月17日摆出来后,很快就被人在我呆的城市书房被偷走了。
第三天我到过塑过的那家文印店把图3的警示再过塑,立即被拒绝了,说派出所有警察来警告他们,否则他们的店就开不了了,他们被威胁了。我警示他人不要参与或者被无知利用去犯罪,这本来是警察该给予肯定的,但就如我被陷害那样,这些知法犯法的无处不在继续当鼠作寇,公安部门为什么能让这些坚持滥法的公安继续滥法?我的警示就是因为不希望被纠缠和被伤被害,这些对我如影随形的正是直接涉案的南宁施案公安及其同党,无论我在哪都被他们如影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