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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市委政法委行政辅助人员1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健康良好的身体条件;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 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4.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4. 其它原因不宜聘用的。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27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发送以下材料至市委政法委人教科邮箱:rjk2815091@163.com。
1. 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2.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 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进入面试的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报名人员可提供能反映自身综合能力素质的其它相关材料(资质证书、奖状等)。
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人教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2815091。
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附件: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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