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宪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等方面的理论水平或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热爱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8年以上或从事立法、法制工作8年以上;律师应具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如有涉外执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无不适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况。
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6ngggs/t6568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