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6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8年3月11日以前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学科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制定或确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对应的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也可报考。
7.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6年3月11日(如18-38周岁,为1987年3月12日至2008年3月11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3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2.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或按规定安置到事业单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现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且用人方式相同(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增加考试环节、面试人选名单和拟聘人员公示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南宁市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发布,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其他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在相关网站(详见附件1)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首页“南宁市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点击专题图标进入“南宁市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当年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岗位表“考试方式”一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方式”一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等于21人的,资格审查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大于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考试方式”一栏为“直接考核”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面试。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简章及岗位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提交报名即视为自愿接受依照简章开展的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程序。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报考人员恶意注册、虚假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可能出现拥堵占线,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予以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8:00至3月17日18: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8: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1日8:00至3月19日18:00。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每人50元。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应先交费,经网上改报岗位环节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仍小于等于21人而无需增加笔试的岗位(以下简称“直接面试岗位”),按规定退回考试费。考试方式为直接考核的岗位(以下简称“直接考核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系统自动设置为已交考试费,报考人员无须实际交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6年3月11日8:00至3月20日17:00。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直接考核岗位可以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核准开考。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报名成功人员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改报岗位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名成功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改报岗位时间:2026年3月24日8:0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4日8:00至18:00。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宁市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的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岗位除外,下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6年4月20日8:30至4月25日11:00。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共一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南宁市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本次招聘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在“南宁市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文件执行。
除直接考核岗位外,所有岗位须参加招聘单位本级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本级教育局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核减后的岗位招聘人数(下文统称“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有缺考、零分或违纪违规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
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及所公布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验证。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经招聘单位本级教育局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主要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请自行征得原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如影响考察等后续聘用程序,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公布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公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于面试前在相关网站(详见附件1)自行发布。
5.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所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上述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核
直接考核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核方式、自行组织实施,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相关网站(详见附件1)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进入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直接考核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结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察、体检先后顺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一)考察。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市属及城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组织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可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主管部门明确的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各级教育局、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或教职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各级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备案。
聘用为聘用教师控制数或教职人员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桂编发〔2023〕2号)文执行。
(四)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2026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新进人员实际岗位聘用等级需根据职称情况及岗位聘用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不参加竞聘上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发布网址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号码详见附件岗位表)。
2.其他热线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3389518。
附件:南宁市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6日
来源:https://jy.nanning.gov.cn/xxgk/fdzdgknr/ztzl/nns2026ngkkszpzxxjs/t6568025.html?sessionid=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全市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人员、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479名(其中:事业编制岗位372名,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职称、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等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其他说明:
1.报名的专业、学历(本公告均指毕业证书)、学位应相统一。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6年3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面试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已聘用为百色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以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且聘期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教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6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3月7日至2008年3月6日期间出生)。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面试公告、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在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的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6年3月2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7:30。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百色人才网“2026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不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内的,将本人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具体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3月6日9:00至3月13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6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6日9:00至2026年3月14日17:30。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入报名系统按时缴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已缴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前一周到百色市教育局财基科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笔试开考比例
报名成功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开考。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的乡镇(村)学校教师岗位、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岗位,报名成功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含3:1)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1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无人报名成功或未达到开考比例且不符合降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部分岗位改报时间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报名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3月19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时间:2026年4月20日8:00至面试当天8: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2026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的公共科目和分值
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公共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以上两科各分值100分,考试范围以《2026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附件3)为准。
(二)笔试时间地点
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9:00—12: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笔试科目合卷。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2026年5月中旬参加笔试人员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2026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百色市教育局在百色人才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或有任一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之和。
五、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在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面试入围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但确实需要招聘补充教师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免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经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二)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2.提供材料要求: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有学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材料,但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等)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3.面试人选递补: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的面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有关学校的面试由百色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并通过百色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面试成绩要求
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其中,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二)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按规定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聘前公示
市本级岗位由百色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与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县级及以下岗位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与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使用事业编制岗位聘用程序
1.聘用程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年度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有聘用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2.签订聘用合同。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备案
1.聘用备案。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发通知同意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名单,并抄送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如有聘用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2.签订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十、招考纪律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遵纪守法。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百色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资格审查及有关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26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技术咨询电话:0773-5896686。
附件:1.百色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
3.2026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百色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