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元年(1723年),广东东莞、南海两县旅邕商人集资共建,选址于今西乡塘区壮志路16号(原永新派出所所在地),占地600平米。两县商人曾为馆名争执不下,官府最终赐“二邑会馆”匾额,平息争端、定名沿用。二邑会馆,亦称南莞会馆,清代南宁作为滇黔桂通往粤港及安南的水运枢纽,粤商云集,二邑会馆是联络乡谊、洽谈生意、处理纠纷、救助同乡的核心场所。二邑会馆建筑为典型岭南砖木结构,三进二天井庭院建筑有前后进、天井、厢房,兼具议事、祭祀、接待功能;清代中期至民国初,是邕江上粤商货物转运的重要联络点,常举办节庆、祭祀、同乡子弟启蒙等活动;与同街的粤东会馆、顺德书院并称“会馆三杰”,构成南宁“会馆街”的核心格局。
三、天后宫与二邑会馆
在南宁市人民公园的镇宁炮台碑廊亭内,收藏着关于二邑会馆与天后宫解决经济纠纷的四方历史清晰有序的石碑,《奉左江道靳大老爷批示》、《奉左江道许大老爷批示》、《乾隆五十四年九月二十九告示》、《乾隆五十四年十月初四告示》。清代中期,东莞、南海粤商在南宁建立二邑会馆并供奉天后神像,将原属地的天后信仰带入了南宁,立祠以祭祀。后与宣化本地乡绅在赋税、庙宇管理、天后宫庙前经营圩市等方面产生纠纷。经官府判决,既维护了粤商的经营与信仰权益,也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禁止乡绅歧视与苛索,保障了商民正常活动,并以勒石立碑。
原碑藏于人民公园镇宁炮台内《奉左江道靳大老爷批示》
四、近现代变迁与现状 民国时期,随着公路兴起、水运衰落,会馆的商业功能弱化,曾被用作临时办公、仓储;1952年3月19日,中央民族学院广西分院(即:广西民族学院前身)在广西省人民政府会议厅隆重举行开学典礼。由于新中国刚成立,一时间来不及建筑校舍,暂时租用博爱街二邑会馆作为校舍。新校舍建好后,于1953年4月搬迁到西乡塘现在的广西民族大学校址,并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随后分别改称为“广西民族学院”与“广西民族大学”直到现在,同年南宁市第四区政府也曾驻于此。二邑会馆与天后宫,原建筑历经改建、损毁、拆除原构已不存,遗址现为城市办公用房与民居混合区,无完整古建筑保留。
资料来源陈说往事、广西民族大学公众号、《南宁碑刻辑要与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