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 广西2026年招生计划宣传简章、录取规则


录取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院校按招生简章录取规则录取,考试院监督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先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进行录取,再对其他普通考生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 ,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奖项层级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附件4排序。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先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录取,再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学校提交的拟录取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向考生提供录取结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