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凡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2025年度年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在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2025年度年报。年报的填报方式主要有网上填报、手机填报和纸质填报三种,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并逐项如实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

(二)手机填报
- 关注“广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服务大厅”--“企业年报”,登录并逐项如实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报告。
- 关注“南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在线办理”--“网上年报”, 登录并逐项如实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报告。


(三)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纸质填报
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其信用和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办理开户、贷款、担保、保险等业务的参考因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其日常经营活动可能受限。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经营主体若接到涉诈电话、短信、App、网址、社交账号、交易账户等线索,可登录96110国家反诈中心App进行举报。不法分子常利用以下方式进行诈骗,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 一是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 二是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 三是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 四是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 五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南宁市各单位咨询服务电话(区号0771)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咨询,现将南宁市各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咨询服务电话汇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