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裁定受理广西农夫的菜生鲜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夫的菜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随机摇号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农夫的菜公司于2015年5月7日经青秀区政务服务局登记注册成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业务范围为水产品、海产品、蔬菜等。农夫的菜公司提交的资产负债表载明,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24053.41元,负债合计17372528.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348475.29元。农夫的菜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尚有现金存款277458.08元。此外,农夫的菜公司提交的公司已发生的诉讼、执行情况材料显示,公司涉及25起诉讼和执行案件,涉案金额约254万余元,其中,农夫的菜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的债务约224万余元。
二、选任范围
已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注册地位于南宁市的社会中介机构,且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同时在办案件数量未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存量上限。
三、选任方式
本院通过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摇号,随机选定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
四、联系及监督方式
1.选任工作咨询:曾法官,0771-5679576。
2.监督举报电话:0771-5832062。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