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参与,提高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更好服务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1号),市医保局草拟了《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8日。
意见反馈的电子邮箱:nnldjyb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长护险专家库管理办法”。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530011),信封上注明“长护险专家库管理办法”字样。
附件: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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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