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春节期间及一季度鼓励工业企业稳岗增效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春节期间及一季度鼓励工业企业稳岗增效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鼓励和支持我市工业企业春节期间加快项目建设、稳岗留工、增产增效,推动一季度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制定如下措施。
一、组织和保障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
扎实开展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及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摸底调度,掌握企业排产计划、存在困难及诉求,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鼓励订单充足、效益向好、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抓好节日生产。聚焦连续生产企业需求,强化物流运输、资金周转、用工保障、能源供应等关键要素的协调对接,全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堵点难点问题。
二、支持企业扩工扩产
精准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摸排,协调有关部门通过“点对点”劳务输送、专场招聘等方式,保障企业用工需求。鼓励企业春节前后扩大招工规模,推动节后快速复工复产,对一季度产值达2000万元及以上且正增长,在春节前后(2月1日—3月31日)新招用员工30人及以上,并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制造业企业,按最高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鼓励项目投产达效
支持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对一季度竣工投产并新建入规的工业企业,在《加快推进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给予企业上规入统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稳增长
对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速达10%(含)以上且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2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3‰给予奖励(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五、支持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
对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投资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上年同期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算);对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当季实际完成投资量的0.4%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仅可获得一类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六、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食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产销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统筹开展南宁制造进商超、进园区、进机关等特色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开展直播带货、参与线上线下营销等方式,多维度提升产品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抢抓节日市场机遇,拓宽销售渠道。
七、强化服务保障
深化市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工作机制,聚焦用工、用电、审批、融资等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收集—分级交办—限时反馈”闭环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横向协作、上下联动,全力保障企业稳产满产、复工复产。
本政策措施具体执行问题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
来源:经济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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