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四、备注
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
相关专业:
(1)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
①中等职业学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 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2)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 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