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6年第7期)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规范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切实防范违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风险隐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情况予以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5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作者:执行局
编辑:王胜 | 校对:黄子珂 黄煜翎
责编:覃熙明 | 审核:李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