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侯 刚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工作。
主管市财政局、审计局。
丁 伟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金融、应急管理、外事、国有资产监管、统计、国防动员,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管理、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糖业发展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财政局、应急局、审计局、外事办(港澳办)、国资委、统计局、国动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参事室,南宁威宁集团、南宁金融集团。
协调煤电油气运等工作。
联系和协调南宁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韦 江同志
负责教育、民族、人力资源、体育、数据、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宗委(民语委)、人社局(外国专家局)、体育局、数据局、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方志办、社科院,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南宁学院。
联系市台办,团市委,市妇联、侨联、工商联。
张小强同志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分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投促局(园区办)、供销社。
联系市接待办、贸促会。
李光劭同志
负责科技、工业等方面工作,以及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日常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工信局,南宁产投集团、五象投资集团。
联系高新区管委会(不含六景化工园区)、广西—东盟经开区管委会。
联系和协调南宁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通信单位等有关工作。
李 瑜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人民防空、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驻邕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徐科峰同志
负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医保等方面工作,以及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工作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口岸办)、文广旅局(文物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医保局,南宁昆仑关遗址保护管委会(南宁昆仑关管委会),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南宁交投集团、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
联系市总工会、红十字会、文联、科协、社科联、政府新闻办公室、融媒体中心,驻邕新闻机构,六景化工园区。
联系和协调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海事局,邮政、民航、海关、边检等有关工作。
潘国雄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城管综合执法局)、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秀山管委会,南宁城投集团、南宁建宁水务集团。
联系各城区人民政府。
穆贤清同志
负责民政、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广西大明山管理局(南宁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南宁乡村振兴集团。
联系市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南宁水文中心等有关工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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