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廉洁从业准则,持续净化医疗环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妇幼保健院坚决执行“拒收红包”制度,并面向全体职工和社会公众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肃纪律,坚守底线
全院医务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行政及后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暗示、诱导或变相索要“红包”。对无法当场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交医院纪检监察室统一处理。
二、监督举报渠道
如发现我院医务人员存在收受“红包”等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
(一)电话举报:
1.医院纪检监察室:0770-2866027;
2.医院行风办公室:0770-2882321;
3.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邮箱举报:
1.纪检监察室:fcgfyjcs@163.com;
2.行风办公室:fcgfyywb@163.com;
3.邮件主题请注明:“红包举报+科室+姓名”。
(三)现场举报:
1.门诊楼1楼大厅投诉举报箱;
2.门诊楼8楼纪检监察室(可提交书面材料)。
(四)上级监督渠道:
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邮箱;
2.12345政务服务热线;
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
三、举报须知
(一)请尽量提供具体信息:被举报人姓名、科室、时间、地点、金额、方式及相关证据(转账记录、照片、录音等)。
(二)鼓励实名举报,便于核实与反馈。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诬告。对恶意举报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处理与反馈
医院对“红包”问题实行“零容忍”,收到举报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结果。如有违规收受情况,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共建廉洁医疗环境
我们呼吁全体医务人员恪守职业操守,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的初心。也恳请广大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与监督,不送“红包”,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
廉洁行医,你我同行。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行风建设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