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天,执法人员分成多个小组,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柳州火车站、汽车南站等场站周边无营运资质、擅自揽客收费的“黑车”。

“请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出示相关营运证件。”中午12时许,在飞鹅路附近,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灰色桂B号牌私家车形迹可疑,车辆内载有4名乘客,且未在正规载客区域停靠,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我们不认识驾驶员,彼此也互不相识,是通过电话联系的这辆车。”乘客杨女士告诉执法人员,她计划从汽车南站前往融水。另一名乘客潘女士补充道,出发前与驾驶员约定单人车费70元,选择这辆车是图方便,“司机说能直达家楼下,不用中途换乘,价格也不贵,没想到是非法营运车辆。”
面对乘客的指认,该车驾驶员徐师傅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他辩称,自己并不认识车上4名乘客,此次载客是受朋友委托帮忙接送,乘客的联系电话由朋友提供,自己只是顺路搭载,全程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我只是好心帮忙,不知道这会被认定为涉嫌营运。”
经现场核实,徐师傅所述“朋友委托接送”的说法无有效证据印证,其也无法出示车辆的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及本人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相关合法营运证件。结合乘客证言,执法人员初步判定徐师傅涉嫌非法营运。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将徐师傅带离现场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续将结合完整证据链依法处理。
“非法营运车辆未经过正规安全检测,驾驶员资质无法保障,且收费混乱、没有理赔保障。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此类车辆极易引发交通安全隐患,侵害旅客合法权益。”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南大队三中队队长周知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将面临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周知表示,在巡查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会主动为滞留旅客提供咨询引导服务,针对旅客聚集、打车困难的情况,及时调配出租车资源,快速疏散旅客,全力维护交通场站周边营运秩序。下一步,执法部门还将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非法营运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营运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