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后附其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台2000t/h及以上轨道移动式装船机的供货业绩。项目业绩时间以设备交机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验收等材料关键页面(若业绩材料为英文版本的,还须提供中文翻译文本),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材料:显示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装船机类型及效率等信息。 (2)验收材料:至少有买方签字盖章的设备交机验收合格材料等要件。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其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