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句嘘寒问暖,一次次温柔体贴,当你以为遇到了命中注定的“女神”,殊不知屏幕对面坐着的,可能只是一个正在算计你钱包的“抠脚大汉”。
近日,防城区法院宣判一起利用网络交友实施的诈骗案,被告人孙某冒充女性骗取他人财物,最终被判处刑罚。
2025年3月,被告人孙某因手头拮据萌生了网络诈骗的歪念。他注册微信账号,伪装成女子“小云”,主动与黄某建立网络联系。“小云”温柔的谈吐、贴心的问候让黄某迅速对其产生好感。当月,孙某以“小云”生日将至的名义,向黄某提出想要一套价值数千元的化妆品作为礼物,让黄某直接转账,黄某未加核实便爽快转账。这笔钱款被孙某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此后,黄某多次提出想与“小云”视频通话、线下见面,却均被孙某以各种理由反复推脱。黄某越想越不对劲,察觉自己可能遭遇诈骗,随即报警。2025年5月,经民警传唤,孙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他积极退赔了黄某全部损失。
防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孙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已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综合本案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