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租通告
一
资产基本情况

该商铺为自有资产,坐落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卫东路企沙信用社旁,该铺面与企沙信用社综合用地原为一体,因规划和建设原因空出约24平方米,形成商铺铺面。不动产权证号:桂(2020)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15905号。该商铺目前承租方为:防城港市国盾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将该铺面作为企沙办事处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办理刻章印章业务。签订租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现该铺面租期准备到期,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
出租价格及租期

本次公开出租设置出租底价,出租底价为竞价的起拍价。出租底价为1600元/月,加价幅度:人民币200元或其整倍数,竞租成功后需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具体的保证金金额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月租金额为准。
三
招租对象及其他条件

竞租人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其他条件:一是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后期对该资产的管理相关工作;二是承租方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经营项目,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在租赁期内(包含施工装修期)承租方是租赁标的的实际管理者和使用人,承租方保证合理使用、维护房屋,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和相关附属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遵循当地相关部门关于防控工作的一切部署和要求,如承租方未尽前述义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三是租赁价格和方式按照实际,经合法合规程序审核后执行;四是出租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需提前10日通知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短信、通告、书面等方式),租金按照实际租期收取。且若出租方处置该资产,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处置该资产后,由承租方自行与买方协商处理,出租方予以协助。五是该资产一直处于处置中,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六是个人或组织承租本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合法的,包括国家有关机关认定的涉洗钱和恐怖融资人员不可承租本资产。
四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29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截止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
投诉方式

六
资产现状


联系电话:0770-2837515、13977076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