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员、家长:
为确保学员有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学习环境,请学员及家长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期招生简章,明确时间、校区、年龄和课程班别、注意事项等信息后再报班,完成报名缴费后,便视作学员或家长认可并遵守本须知以下所有条款:
一、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培训需要,本次招生实行动态管理。各班具体上课时间,请点击报名详情查看报名信息,上课前不再另行通知。
二、实行实名制上课,一人一课,一课一室,学员不能将自己的上课名额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其他人。一经查实,中心将取消该学员的全部报读资格。
三、学员有义务向中心主动报备自身的健康情况,如因隐瞒疾病史进入中心学习,或因违反本须知条款而产生的后果须自行承担。舞蹈、体育、瑜伽、科技类等课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报读前请慎重考虑,如不能接受请勿报读;一旦报读,视为知悉并接受中心课程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在中心学习期间身体不适或遇突发疾病需要救治时,需及时告知中心,接受中心或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救治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四、培训班学费不包含书本、服装及材料费。
五、老年大学招生对象及条件:男士55周岁至70周岁,女士50周岁至70周岁,舞蹈类学科截至65周岁。提前退休人士需携带退休证明到中心现场办理。
六、调班、退费规定及条件
课程如有变动,中心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或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敬请留意。因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缺课,中心概不补课或退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集体停课,该课程顺延。
(一)调班:
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允许调班。开课后,如遇特殊情况,学员或家长必须到现场(本部:业务综合楼培训部办公室,分中心:综合楼702教室)提交《调班申请书》,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调班,调班产生的差额费用实行多还少补方式处理。
(二)退费:
1.因所报班级招生人数未达开班人数,或因所报班级上课时间更改无法继续就读,由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后,统一安排全额无息退费。
2.2026年2月28日17:00前,如出现误报,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申请退费,经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退费。2026年2月28日17:00后,原则上不受理退费。
3.开学后,学员确因特殊原因申请退学退费,如住院、经医院证明身体原因无法上课、迁移外省市、移民或因学校课程冲突无法上课,中心将扣除已开课的课时费(按收到退学申请之日计算课时费)及剩余课次相应手续费(少儿、成人:20元/课次;老年大学:10元/课次)后办理退费,剩余费用不得转到下期使用。
申请流程:家长或学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填写《退学申请表》交至培训部或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批同意后,费用退至指定账户。
七、在中心学习期间,学员及家长应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各项纪律工作要求;向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向中心提供最新联系方式;配合老师开展教学活动,主动加入班级微信沟通群;做到文明有礼,认可中心的办学条件,不破坏课堂秩序和公物设施,不得从事危害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当行为,如出现学员或家长辱骂教师或中心工作人员、不服从中心管理、干扰课堂秩序、打骂其他学员等现象,中心有权终止该学员剩余课程的学习,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情节严重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学员及家长自行承担。
八、上课期间,未成年学员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下课后,未成年学员应留在教室等候家长,家长未到前不得擅自离开。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学员,如家长在一学期内出现2次(含)未按时接回学员的情况,中心有权予以办理退学处理。让学员自行回家的家长,请于上课前带学员近期的一张1寸照片到培训部办理学员出入证。
九、学员及家长同意中心将在上课过程中所拍摄的学员照片、视频用于中心宣传报道。
十、学员若因传染病症请假,复课前须提供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或隔离证明给任课教师。
十一、特别关爱
(一)中心对以下关爱对象给予每人免费插班就读中心2026年春季兴趣班培训课程1门。
1.孤儿
2.烈士适龄子女
3.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含)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士及其适龄子女
(二)符合以上条件人员需递交以下证明材料
1.孤儿:提供所在学校或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
2.烈士适龄子女:提供烈士相关荣誉证明复印件及亲子关系的材料复印件。
3.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含)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士及其适龄子女:提供相关荣誉证明复印件、亲子关系的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说明
1.中心私教、定制“一对一”以及托育中心相关课程不参与特别关爱活动。
2.本次特别关爱活动仅免收学费,教材、服装、材料等费用需自理。
3.递交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1日17:00止。
4.递交材料地点:南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部。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71-3949821、0771-3395179
※本中心对上述事项拥有解释权,缴费成功即视为同意本报名须知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