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布一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三)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南宁市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5年3月,南宁市琅关商贸有限公司仙葫加油站一名员工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库区人体静电释放柱存在导电性能的问题并上报站领导,且该员工建议购买语音播报的静电释放柱,能明确知道导电完成情况。站领导采纳该员工建议立即购买更换,及时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50元。
2025年6月,隆安县广西一姐食品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发现并报告生产投料处粉尘多,存在爆炸的隐患。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根据公司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250元。
2025年5月,广西横县供销商贸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发现烟花爆竹仓库视频监控有8个不成像,存在安全隐患。公司迅速组织核查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根据公司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奖励该报告隐患员工20元,同时在企业内部对其通报表扬。
2025年6月,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武鸣区酱京北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机电工张某在日常巡检期间,发现生产线废料振动筛横梁断裂,立即上报公司。公司负责人接报后迅速采取措施消除设备安全隐患,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200元。
2025年8月,南宁凯润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1名员工在对15#皮带廊道进行日常巡检时,发现15#皮带廊道加湿机楼梯有一处踏步间隙过大,存在踩空、脚踝扭伤甚至摔倒等安全事故风险并上报公司,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对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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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应急
编辑:李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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