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服务意识;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应聘岗位的疾病;
3.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能够熟练完成岗位所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岗位专项资格条件
1.身份学历:仅限202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专业要求: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卫生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3.能力要求
(1)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独立公文写作、档案整编能力;
(2)了解医院医务、护理行政工作流程,有医院职能科室实习经历者优先;
4.优先条件:有学生会、社团管理、卫生行政相关实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且记录在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