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应急委〔2026〕3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影响我市的降雨系统已经减弱,南宁市气象台已于2026年7月22日18时解除暴雨四级预警,且全市水库运行正常。根据《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于7月22日21时终止南宁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保持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
请受灾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