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2日,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在抗洪抢险、灾后重建中开展“邕城党旗红·聚力建家园”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挺膺担当、冲锋在前,让党旗在抗洪抢险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和资源调配,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抓好抗洪抢险、灾后重建工作。组织部门要指导县乡党组织及时组建临时党组织,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认真履职尽责,带领灾区群众尽快重建家园。
要组建党员突击队、巡逻队、服务小分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主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并开展服务,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哪里就有党旗,哪里就有党员的身影。深化党员先锋行动,推动有关县区组建党员干部及志愿者服务队,精准帮扶横州市、宾阳县开展清淤疏浚、灾后重建等工作。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和情绪疏导,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坚持在抗洪抢险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干部,大胆使用;对作风不实、救灾不力的干部,及时调整。用好上级划拨的党费专项资金,适时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关心关爱奋战在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和因受灾严重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基层党员干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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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