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4时40分,广西纪检监察网消息,南宁市良庆区委原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原区长李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李冉,河南驻马店确山县人,1976年出生,曾任宾阳县副县长,良庆区委常委、副区长,区长等职。
2001年,李冉从石家庄铁道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土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后,到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工程专业攻读研究生,硕士毕业后继续博士学习,在2008年12月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9年4月,他到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建设科工作,成为试用期公务员,并于2010年任该科主任科员。
其后,他历任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工程管理科主任科员,建设项目管理科科长,期间曾先后挂职南宁隆安县南圩镇党委副书记,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隆安县县长助理。
2013年,李冉升任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副局长,级别副处级;又2年后,他在2015年出任宾阳县副县长。
宾阳县位于南宁东北部,总面积230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约81.7万;始于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桂中南重要交通枢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炮龙节有“东方狂欢节”的美誉。
在宾阳县任职时间不长,1年后,他在2016年跨县调整,履新良庆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良庆区在2005年南宁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域时设立,辖区面积1369平方千米,区域内水陆交通发达,五象新区、中国东盟信息港核心基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等相继落在良庆区,是南宁向南发展的主战场。
到良庆区5年后,2021年,李冉担任良庆区区长,同时兼任广西良庆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2026年2月,李冉涉嫌严重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经查,李冉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