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广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内容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
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
应急响应的通知
桂防指〔2026〕 21号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监测预报,“美莎克”对广西的影响已结束,今年第2号洪水已平稳通过梧州城区河段,全区江河水情形势明朗。广西区气象台已于7月9日9时解除暴雨三级预警。但是,南宁、贵港灾情严重,抢险救援形势复杂,钦州、玉林市仍存在较高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9日18时调整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为:维持针对贵港市的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一级应急响应,将针对南宁市的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一级应急响应。维持针对钦州、玉林市的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终止针对梧州市的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一级应急响应,终止针对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贺州、来宾市的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终止针对河池、崇左市的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请各市、各成员单位持续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局地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高度警惕地质灾害的滞后性,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继续强化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加强抢险救灾救助、抽排积涝、风险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026年7月9日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值班编辑丨苏志翔
值班主任丨陈 枫
总值班丨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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