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足球项目
(1)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市区参加中考、具有足球专业特长、且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达到B等以上(含)且中考单科成绩不能出现D等及以下。报名时需要提供查询成绩时显示的完整个人成绩的界面截图打印件。
(3)只招男生(守门员、非守门员)。
(4)考生报名时均需参加立定跳远测试,测试达标线为:2.50米(每人试跳三次,取最好成绩),考生成绩达标后方可受理其报名申请。
(5)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内的公立医院出具盖章的心电图原始资料。
2.篮球项目
(1)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市区参加中考、具有篮球专业特长、且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达到B等以上(含)且中考单科成绩不能出现D等及以下。报名时需要提供查询成绩时显示的完整个人成绩的界面截图打印件。
(3)只招男生,身高180cm(含)以上,身高需要现场测量。
(4)考生报名时均需参加立定跳远测试,测试达标线为:男生2.50米(每人试跳三次,取最好成绩),考生成绩达标后方可受理其报名申请。
(5)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内的公立医院出具盖章的心电图原始资料。
3.田径项目
(1)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市区参加中考、具有田径专业特长、且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高考时需报考体育类专业。
(2)中考总成绩等级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达到B等以上(含)且中考单科成绩不能出现D等及以下;报名时需要提供查询成绩时显示的完整个人成绩的界面截图打印件。
(3)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身高需现场测试。
(4)考生报名时均需参加立定跳远测试,测试达标线为:男生2.50米,女生2.00米(每人试跳三次,取最好成绩),考生成绩达标后方可受理其报名申请。
(5)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内的公立医院出具盖章的心电图原始资料。
4.游泳项目
(1)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市区参加中考、具有游泳专业特长、且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达到B等以上(含)且中考单科成绩不能出现D等及以下。报名时需要提供查询成绩时显示的完整个人成绩的界面截图打印件。
(3)男生要求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要求身高165cm(含)以上,身高需要现场测量。
(4)考生报名时均需参加立定跳远测试,测试达标线为:男生2.50米,女生2.00米(每人试跳三次,取最好成绩),考生成绩达标后方可受理其报名申请。
(5)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内的公立医院出具盖章的心电图原始资料。
5.舞蹈项目
(1)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市区参加中考、具有舞蹈专业特长、且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达到B等以上(含)且中考单科成绩不能出现D等及以下。报名时需要提供查询成绩时显示的完整个人成绩的界面截图打印件。
(3)只招女生,要求身高160cm(含)以上,身高需要现场测量。
(4)不招收国标、流行舞考生。
(5)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内的公立医院出具盖章的心电图原始资料。
6.美术项目
(1)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市区参加中考、具有美术专业特长、且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达到B等以上(含)且中考单科成绩不能出现D等及以下。报名时需要提供查询成绩时显示的完整个人成绩的界面截图打印件。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美术作品3-5幅。
7.书法项目
(1)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市区参加中考、具有书法专业特长、且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达到B等以上(含)且中考单科成绩不能出现D等及以下。报名时需要提供查询成绩时显示的完整个人成绩的界面截图打印件。
(3)只招软笔书法特长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软笔书法作品3-5幅。
(四)报名的其他说明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项目,不能兼报。
2.考生需承诺服从学校特长生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专项训练和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或各类体育赛事,按照特长生培养方向努力学习;高考报名时候,须参加相应的高考术科专业考试。
3.所有报考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应与特长生招生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
(一)测试时间、测试要求
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
特别注意:报名成功的考生凭准考证原件、测试通知单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规定时间内未到,视作弃权处理;所有考生测试当天一律不得穿着出现俱乐部名字或标志、学校名称或者标志、姓名或者带有明显识别同类别的服装。更详尽的测试要求在测试通知单上有明确描述,请考生和家长注意认真阅读。
(二)测试地点
舞蹈:五象校区12号楼(风雨球馆)1楼舞蹈室(候考室在兵乓球室、考后休息室在健身房)
美术、书法:五象校区2号楼2楼录播室1、录播室2(考后休息室在考务办公室)
足球:五象校区足球场
篮球:五象校区12号楼(风雨球馆)2楼
田径:五象校区田径场
游泳:五象校区游泳池
(三)录取原则、办法
1.通过统计每位评测员的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余下测评员的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测评总分。考生总分在规定的录取最低标准分数线以上(含),方具备录取资格,且择优录取。
2.艺术类美术项目、书法项目设置录取最低标准为160分(满分200分);艺术类舞蹈项目录取最低标准为80分(满分100分);体育类项目录取最低标准为70分(满分100分)。
3.每个项目考生测试总分如没有达到录取最低标准,则不予录取;同一项目考生测试总分都达到录取最低分,则按测试总分自高到低按照招生名额择优录取;若该项目考生分数未达到最低标准,则允许该项目有录取名额空缺,各个项目之间的录取名额不能互相调剂,最后将剩余指标返还一般指令性招生计划。
4.若出现测评总分相同,则测试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中考文化分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成绩公示期间,如遇有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中、但其本人及家长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则需要放弃人员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并有考生和家长亲笔签字确认;该项目录取名额由符合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按照上述几点的录取原则递补顺延录取。
6.考生需承诺服从学校特长生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专项训练和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或各类体育赛事,按照特长生培养方向努力学习;高考报名时候,须参加相应的高考术科专业考试。
7.所有报考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应与特长生招生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
8.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南宁市第一中学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