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通安全,牢记心中
请家长们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要求孩子牢记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
“六要”:⑴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⑵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⑶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⑷走路要走人行道;⑸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⑹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十不准”:⑴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⑵不准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⑶不准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或途中倒退、折退;⑷不准骑自行车时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突然拐弯;⑸不准骑自行车带人或耍杂技;⑹不准抓车、追车、强行拦车、抛击车辆;⑺不准乘坐车辆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向车外抛掷物品;⑻不准闯红灯、翻越护栏;⑼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⑽不准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