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7 日下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先生诉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行政诉讼二审案件。这场诉讼的背后,是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发生在南宁的一起恶性伤人命案,一对 21 岁双胞胎姐妹遭男方暴力侵害,最终一人坠亡、一人身受重伤。
2024 年 10 月 14 日清晨 7 时许,男子林某康持刀踹开何姓双胞胎姐妹居住的房门。当时姐姐何婷正在屋内休息,林某康拿出水果刀对其捅刺,后又更换菜刀持续伤人。何婷抬手抵挡,头部、双手多处被砍伤,受伤昏迷。等她恢复意识,屋内已经不见妹妹何敏与林某康的身影。
▲何敏坠楼处
当日中午,警方传来消息,失踪的何敏,最终在距离住处不到 2 公里的周边小区 3 楼平台被发现,经鉴定为高坠死亡。姐姐何婷伤情鉴定结果为重伤二级,全身多处刀砍伤,双手多根掌骨、指骨开放性骨折。
▲何敏的疾病证明
事发前一日,也就是 10 月 13 日,何敏已经遭受林某康殴打。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显示,何敏出现鼻中隔骨折、头部疼痛等伤情。当晚,在朋友的陪同下,何敏先后两次报警,第一处派出所以案发地不属于管辖范围为由未予以受理,第二处西乡塘上尧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10 月 14 日凌晨 5 点,何敏、林某康签下调解协议书,协议写明林某康赔付医疗费用、归还欠款,双方承诺不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二人离开派出所不足两小时,林某康随即购买一把水果刀,并于当日清晨前往双胞胎姐妹住处,实施行凶行为。
何敏与林某康仅交往三个月,相处期间林某康长期存在过激控制行为。聊天记录显示,林某康多次动手殴打何敏,拍摄何敏裸照,还以何敏家人人身安全进行恐吓,何敏给对方微信备注为 “疯狗”。2024 年 8 月 12 日,林某康施暴后坦言是自身情绪不稳定才动手,何敏随即回复 “不稳定就不要谈恋爱,别祸害人”,随后拉黑其微信,对方转而通过短视频软件持续发送私信骚扰。
2024 年 9 月 22 日,林某康专程前往姐妹住处,多次敲门未得到回应后,找来开锁人员,开锁人员见屋内有人拒绝操作。林某康随即破坏窗户防盗网,翻窗进入房屋。姐姐何婷上前阻拦,被林某康扇耳光,对方还从厨房取出菜刀抵住何敏腰部进行威胁,强行将何敏带走。
▲9月22日,林某康破窗入室
何婷当即报警,江南公安分局沙井派出所民警当晚将林某康抓获,现场扣押涉案菜刀。9 月 24 日,警方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林某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合并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罚款五百元,拘留执行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10 月 9 日。
▲被破坏的窗边
林某康拘留期满释放五天后,持续联系何敏,要求恢复交往,声称如若拒绝便再次上门。10 月 13 日,林某康对何敏实施殴打,次日清晨便发生入室伤人案件。
▲林某康曾带走何敏
2025 年 8 月 8 日,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某康提起公诉,该案一审已经开庭,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两个女儿一死一重伤后,何先生分别就沙井派出所所属江南公安分局、上尧派出所所属西乡塘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认为两处公安单位接处警过程存在失职。何先生表示,此前林某康已有持械入户威胁、非法侵入住宅的处罚记录,警方未完整核查其危险行为;女儿提交验伤材料后,工作人员依旧选择调解处理,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两起行政诉讼一审审理结束,法院认定两家公安分局接处警执法行为存在违法、不当情形,但同时判定相关处置行为与何敏坠亡不存在因果关系,驳回何先生提出的行政赔偿诉求。针对江南公安分局的二审案件,定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发至今将近两年,何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何先生全程奔波处理刑事、行政相关案件,失去稳定收入来源,大女儿治疗、各类诉讼律师费用累计产生数十万元债务。何婷术后手指发生粘连,受家庭经济条件限制,一直无法开展专项康复训练。何先生表示,希望案件完整事实能够尽快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