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常住的3-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注:当新生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全额录取;当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幼儿园无法全额录取时,将按以下排序先后确定录取名单: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对象资格审查及教育优待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2.大唐果小区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1)小区"房户一致"的幼儿。(★房户一致:房主需是幼儿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其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下同)
(2)大唐果小区内其他兴宁区户籍的幼儿。
3.其他兴宁区户籍幼。
(1)"房户一致"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2)其他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4.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幼儿。(★南宁市其他城区:指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
(3)法定监护人在兴宁区其他地方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3)法定监护人在兴宁区其他地方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将对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幼儿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录取名单,当场公示抽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