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审核
1.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由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公示通过材料审核名单:2025年5月28日—5月30日,幼儿园对符合报名条件且材料审核通过的幼儿名单予以公示。
3.公示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作为幼儿园新生拟录取对象。
(二)预录取
当新生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全额录取;当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幼儿园无法全额录取时,将按以下排序先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对象资格审查及教育优待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2.“房户一致”的兴宁区户籍幼儿。(★房户一致:房主需是幼儿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幼儿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其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3.具有兴宁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有合法房产在兴宁区,但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房户不一致”)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4.具有兴宁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在兴宁区“三代同堂”居住的幼儿。
5.具有兴宁区户籍,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房产在兴宁区,且不属于“三代同堂”居住的幼儿。
6.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幼儿。(★南宁市其他城区:指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
7.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城区以外户籍幼儿(需提供“四证”材料即:居住证、户籍本、务工证明、住房(租房)证明)。
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将对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幼儿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录取名单,当场公示抽签结果。
1.时间:待定。如需抽签将通过公众号另行通知。
2.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幼儿园
3.人员:由城区教育局、幼儿园、属地派出所、社区和家长代表组成现场抽签监督组,组织现场公开抽签,当场公示抽签结果。
(三)体检
1.2025年5月30日起,幼儿园向预录取幼儿发出体检通知。预录取幼儿的家长自行带幼儿到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许可儿童保健科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入园体检。
2.6月13日前,家长将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提交至幼儿园。(如需抽签的幼儿园时间可适当延后)
(四)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预录取幼儿经健康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于2025年6月30日前作为正式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五)新生注册: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