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强化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物业行业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从严查处
案例一:物业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商住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发现该商住楼物业自2021年3月起,在代收商铺电费过程中违规加价,电价按0.95元/度至1.2元/度不等收取,并按月加收8%—10%电损耗费,额外摊派电梯、供水二次加压及公共照明等费用。
2024年11月,该企业拆分收费名目、变相维持高价,违法情节持续存在。经查,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该公司违法所得共计14万余元,且拒不履行退款要求。
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90000余元。
停车收费要明码标价
案例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存在超过政府指导价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并且不按照规定的内容明码标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并退还多收价款8000余元。
案例三:停车费高于政府指导价
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小区开展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违规向包月车主按月收费、向部分临时停车车主收取高于政府指导价停车费,累计多收停车费13000余元。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6700余元,并退还全部多收价款。
电梯要定期检测
案例四: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
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内某小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2栋、3栋、4栋、5栋共8台电梯的定期检测报告已于2025年7月31日到期,但仍继续使用。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处罚。
据统计,2026年3月,南宁12345热线受理物业服务类纠纷1149件,内容涉及服务质效与收费标准不匹配、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差、小区停车管理混乱等问题。
物业服务
为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部门间沟通协调的问题,2023年底,南宁市成立了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成员包括发改、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消防、市场监管、市政园林等部门,建立了南宁市统筹协调物业管理的高位推进机制。
物业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关注。2026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物业管理条例》列入预备修订项目。
现行《物业管理条例》自2003年公布以来,经历过2007年、2016年、2018年三次修订。此次将《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列入,旨在适配当前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新形势。
小区公共收益是焦点
“预备修订”意味着这不是简单的条文调整,而是需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系统工程。结合当前行业痛点——物业费收缴难、公共收益不透明、应急维修滞后、业主大会运作失灵、业委会监管等进行“对症下药”。
根据计划安排,《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将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推进,后续将结合行业实际和社会意见,完善修订草案,适时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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