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取频次
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无需与上一次间隔满12个月,跨年度即可办理。
2.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提取标准为每月200元,首次提取额度自2026年1月起计算;当年未提取的额度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提取。
情况1:缴存人未婚
刘小姐未婚,于2026年12月申请物业服务费提取,可提取金额为12×200元=2400元(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共12个月);2027年9月再次申请提取时,可提取金额为9×200元=1800元(2027年1月至2027年9月,共9个月)。
情况2:缴存人已婚
2026年12月,苏先生申请物业服务费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2400元,因其个人账户余额为1200元,实际提取了1100元(提取后账户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同月,其配偶也申请提取物业服务费,可提取额度需扣减李先生已提取的金额,即2400元-1100元=1300元,其配偶本次可提取额度为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