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南宁市司法局召开新出台政府规章和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新闻通气会,解读新修订《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主要亮点,介绍“十四五”时期全市政府立法工作成效,并通报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通过健全立法机制、夯实立法成效、抓实年度任务,持续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气会透露,新修订《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法治南宁建设新要求、上位法修订新规与基层治理现实需求,在系统提炼本地立法成熟经验基础上,瞄准规章制定实操堵点、难点问题,对立项、起草、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立法后评估、规章清理全流程制度进行系统性重构与精细化优化。修订后《办法》全文共8章58条,其中实质性修改28条、新增3条、删除1条,修订内容主要涵盖立法权限界定、立项管理优化、立法流程完善、公众参与升级、审查标准细化、营商环境保障、立法普法融合七大方面,为全市政府立法工作提供了更加规范、严谨、务实的制度遵循。
会上系统盘点了“十四五”时期南宁市政府立法丰硕成果。5年来,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累计出台政府规章15件,修改9件次、废止11件,围绕38件政府规章开展专项立法调研,先后出台《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南宁市地方戏曲保护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
民生导向贯穿立法全过程。5年间,南宁市紧盯群众住房保障、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推进民生领域立法修法,通过实地调研、民意访谈、座谈交流等方式广纳民智,切实以立法守护民生福祉。立改废释常态长效机制持续健全,累计对25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有序推进一批规章修改、废止工作,实现制度体系动态迭代更新。
2026年南宁市立法工作锚定城市精细化治理、城市安全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全年统筹安排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民防空管理、城市照明管理等3件规章制定项目,新能源产业促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监管等3件规章调研项目;同步衔接市人大立法安排,承接2件地方性法规初次审议项目,并对所有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把程序关、质量关,确保年度立法任务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