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瑜,男,汉族,1973年4月生,河南宁陵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邮电学院计算机系计算机通信专业、工学学士,美国纽海文大学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兼)、党委委员,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人物履历
曾任广西公安厅计算机管理监察处应用指导科副科长
广西公安厅信息通信处信息中心主任
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副所长、信息通信处副处长
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市法学会副会长(兼),贵港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贵港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9年8月——2021年8月,任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21年8月,任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委员、第一副书记。
2022年8月,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任免信息
2019年7月14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李瑜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2019年8月26日,贵港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瑜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9年11月,贺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瑜的贺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8月2日,柳州市公安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研究决定,李瑜任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委员、第一副书记。
2021年8月20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瑜的贵港市公安局督察长(兼)职务。
2021年8月26日,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李瑜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柳州市公安局局长。
2022年8月25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瑜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2年8月,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通过,接受李瑜因工作变动辞去柳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柳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