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到幼儿园参加现场核查,核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核查原件,收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排序好):
(1)南宁市智兴路幼儿园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户口簿地址页、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常住人口户籍登记页);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4)幼儿出生证;
(5)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三代同堂”家庭幼儿还需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无房查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