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职业信誉好;
4.熟悉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
5.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6.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7.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
(二)禁止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5.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6.有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9.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的。(三)岗位资格条件。(三)岗位资格条件
1.计算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2.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