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广西反腐持续推进,南宁、贺州2人被查。
01)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东勇接受调查。
蒋东勇,江苏丹阳人,1971年出生,广西师范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市政交通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
此前,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原副局长(正科长级)卢健成在2021年7月被“双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原四级主任科员柳璐在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柳璐在负责南宁五象新区辖区内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核实等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故意放缓审批进度,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群众办事设置障碍、损害群众利益。
在自治区层面,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黎守全在2025年12月被开除党籍。
黎守全,壮族,1964年出生,广西宜州人,曾任河池市罗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河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务。
经调查,黎守全投机钻营,在党内搞政治攀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此外,他还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2)贺州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古培林接受调查。
古培林,1967年出生,广西横县人,在职大学学历,曾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铁路航空办公室(贺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在2016年7月任贺州市审计局局长,2020年任市财政局局长,后担任一级调研员。
廉非为政之极,而为政必自廉始。反腐倡廉乃立身之本,私心贪欲是祸害之源。